山东专精特新资质认定

2022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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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专精特新基本要求
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、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规定。


(2)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


(3)拥有被认定为“专精特新”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、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。


二、专项条件


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包括经济效益、专业化程度、创新能力、经营管理四方面。


1、经济效益


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%以上,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


2、专业化程度


(1)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,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%以上,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。


(2)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,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
3、创新能力


(1)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(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,下同)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。


(2)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。


(3)企业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等环节,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。


4、经营管理


(1)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,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


(2)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,拥有自主品牌(含非物质文化遗产、地理标志商标等)。


(3)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、国内、行业标准等,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(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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